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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7.06-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pdf

2021年7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为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的管理,规范农田建设专家库的组建,保障农田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规划设计、预算审查、工程造价、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是指具有从事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农业经济、耕地保护、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林草规划、工程经济、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领域经历的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农田建设与管理,并列入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的组建与运行,保障项目在评估论证、规划设计、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本管理办法明确专家库实行“统一条件、资源共享、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原则,由自治区农牧厅设立管理机构并负责专家库的日常事务。本管理办法对入库专家的专业资格、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健康状况均设定了明确门槛,涵盖农业、水利、工程、经济等多个相关领域。同时,本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专家的入库流程、职责权限、工作纪律以及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专家队伍的专业化与公正性,为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遴选入库与分类管理

本管理办法规定,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经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入库。管理机构根据专业领域对专家进行分组管理,并建立包含个人简历、资格证及工作考核情况的个人工作档案,以此作为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职责界定与行为规范

入库专家主要负责接受委托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的论证、评审、检查及验收,并提供业务咨询。本管理办法要求专家独立提交专业意见且不受干预,同时享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专家须严格回避利益相关方,保守工作秘密,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确保执业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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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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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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