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规范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的运行与维护,保证设施运行效果,发挥设施功能,使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科学推进,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常用设施运行与维护导则》。
本标准适用于呼和浩特市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海绵城市相关设施日常和特殊情况下的巡视和维护。海绵城市设施的维护应明确运行维护主体和监管责任主体,坚持安全为主、实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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