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公路绿色工区设计技术规范》DB3201/T1161-2023,自2023年08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公路绿色工区设计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及代号、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能源与照明系统、暖通系统、新型雨水收集系统、污水与固废管理、生态型排(透)水道路与公路绿色工区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工区的绿色设计、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
本规范旨在为公路绿色工区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指引,系统规定了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能源与照明系统、暖通系统、新型雨水收集系统、污水与固废管理以及生态型排(透)水道路等核心环节的技术要求。本规范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导向,推动工区在基础设施、能源利用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实现功能集约化与结构生态化。通过明确绿色建材选用、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照明与暖通优化、雨污水资源化处理以及透水道路设计等具体指标与方法,本规范将低碳理念全面融入工区建设,力求构建标准化、可量化的绿色工区评价体系,为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水平、降低服务设施对环境的影响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本规范对工区建筑的平面布局与选址提出安全、集约原则,要求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并大力推广预制构件及本地生产的绿色建材。在结构设计中需优先选用砖混结构和高耐久性材料,严格限制不可降解材料的使用。同时,本规范强调立体绿化与绿色施工,要求在施工全过程中落实节水、节材、节能、节地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施工扬尘、噪声和能耗进行有效监控。
本规范提出能源系统的低碳化路径,要求结合日照条件建设光伏发电站,全面应用LED等节能照明技术并配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在暖通系统中,本规范鼓励采用自然通风与土壤源热泵技术,并通过建筑遮阳与智能化控制降低能耗。同时,本规范构建了涵盖屋面雨水收集、储水设施设计及生活污水与含油污水分质处理的全套水管理体系,明确了再生水回用与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的具体规定,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本规范对工区内部的道路系统提出生态化设计要求,详细规定了透水路面基层与面层的材料选取、结构组合及渗透性能指标,确保路面具备透水、降噪与调节微气候的功能。在此基础上,本规范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绿色工区评价体系,从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及室内环境质量四类指标出发,设置控制项与评分项,并引入加分项以鼓励性能提高与技术创新,为工区的绿色等级评定提供了量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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