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绿色建造评价标准》DB3204/T1053-2023,自2023年07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常州市绿色建造评价标准的基本规定、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交付、评价组织与程序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常州市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造评价,其他建筑性质的建筑工程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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