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规程》DB3711/T140-2023,自2023年11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的空间基准、程序构成、前期准备、控制测量、放线测量、成果资料整理、成果质量检验、成果归档与提交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日照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建(构)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作业,其它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规定了日照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空间基准、作业程序、控制测量、放线测设、成果整理及质量检验等核心环节。本规程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统一空间基准,确立了从前期准备到成果归档的六阶段作业程序,强调作业人员能力、仪器设备检校及软件维护等管理要求。在实施层面,本规程对条件点测设、室内外标高测量及相关地物测绘作出细化规定,明确了界桩点中误差不大于5cm的精度指标,并要求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质量管控程序,确保放线成果准确反映规划核准图的要求,为建设工程规划实施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平面基准,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若使用地方平面坐标系统,须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联系。在作业管理方面,规定出现与规划审批不符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并获批准后方可继续实施,同时要求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能力,测量仪器须按期检校,软件应定期升级维护,成果验收后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按前期准备、控制测量、放线测量、成果资料整理、成果质量检验及成果归档与提交六个阶段依次推进。放线测量以邻近控制点为依据,核算并实地测设建(构)筑物条件点、室内外标高及相邻相关地物。精度上,定位界桩点相对邻近高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校核坐标与条件坐标的点位误差以及不同测站测得的同一点坐标较差均不得大于5cm。成果须编制建设工程放线确认书,电子成果采用dwg或dxf格式,纸质成果采用B5纸张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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