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山东省岩石耐磨性钢针法试验,统一技术操作标准,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山东省《岩石耐磨性钢针法试验规程》DB37/T5253-2023,自2023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钢针法的岩石耐磨性试验。岩石耐磨性钢针法试验,应做到操作规范、数据真实可靠。
本规程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旨在统一和规范采用钢针法测定岩石耐磨性的试验方法。本规程从总则、术语符号、试验设备、试样制备、试验操作、数据分析处理到试验报告编制,构建了完整的技术闭环。本方法采用规定规格和硬度的钢针,在恒定竖向载荷下对岩石表面进行刻划,通过精密测量钢针针尖刻划前后的直径变化,定量计算岩石耐磨性指数,并据此评定岩石耐磨等级。本规程充分考虑了岩石各向异性、矿物分布不均等因素,明确了每组不少于6次的刻划要求及统计修正方法,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与代表性,适用于工程勘察、地铁建设等领域中岩石对破岩工具磨损性的评价。
本规程确立的钢针法要求使用洛氏硬度HRC55±1的钢针,在70N恒定荷载下刻划岩石表面10mm,通过测量钢针针尖直径变化计算耐磨性指数。刻划设备需具备自动限位与匀速滑动功能,测量设备应具备不低于60倍放大及0.001mm分辨力。当采用其他硬度钢针时,结果须按给定公式修正,以兼容不同工况的测试需求。
试样制备中需注意保持原始含水率,优先采用干法切割,且应保证试样具备至少两个近似垂直的试验面。数据方面,单次试验按钢针针尖直径变化值计算,每组刻划试验则通过统计平均值、标准差及变异系数,并利用统计修正系数最终确定岩石耐磨性指数标准值,以此科学划分岩石耐磨等级。
本规程要求试验报告应完整涵盖委托方综合信息、工程项目背景、试样状态、试验准备与过程描述、数据采集分析结果及相关图件附表。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真实,为工程质量评价与后续施工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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