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生态环境,结合区域岩土工程特点,制定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岩土工程勘察标准》DB37/T5269-2023,自2023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的岩土工程勘察。在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岩土工程勘察时,应广泛搜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建设经验,针对工程特点、建设需要、岩土和环境条件,进行策划和实施,勘察成果应资料真实、结构完整、评价合理、结论可靠、建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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