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规范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的评价,制定山东省《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256-2023,自2023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地下空间设施的装配化程度评价,具体包含地下停车设施以及平面布局规则且具有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可行性的人民防空工程、地下办公及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本标准采用装配率评价地下空间设施的装配化程度。
本标准作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旨在落实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政策,规范民用地下空间装配式建筑的评价工作。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内地下停车设施及平面布局规则、具备装配式建造可行性的地下公共服务设施,以装配率为核心指标衡量地下空间设施的装配化程度。评价体系涵盖主体结构、标准化设计、品质优良设计及信息化智能技术应用四大维度,并明确了一星级至三星级的等级划分标准。本细则要求装配式地下建筑主体结构评价分值不低于40分,装配率不低于65%,同时须满足全装修及非砌筑内隔墙等基本条件,为地下空间装配式建造提供了系统的量化评价依据。
本细则对混凝土结构体系中竖向构件和水平预制构件的应用比例给出了明确计算方法,并针对人防工程口部、基础构件及构件连接部位的后浇混凝土计入预制体积作出规定。标准化设计方面,本细则从平面布置模数化、预制构件规格重复使用率以及连接构造标准化三个层面设定评分要求,推动地下空间建筑的模数协调与构件通用化。
本细则在品质优良设计中引入绿色发展、安全耐久、低碳减排和适老便利四项评价维度,分别对地下空间开发指标、内部环境质量、结构抗震耐久性能、碳排放强度及全龄化设计等提出具体评分规则。信息化及智能技术应用方面,本细则要求采用BIM技术实现全生命周期模型共享,并对智能管理系统中的空气质量监控、能耗管理、火灾报警、应急联动等功能的配置与评分作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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