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民用建筑室内氡的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做到氡防治措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山东省《民用建筑氡检测与防治技术标准》DB37/T5263-2023,自2023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氡的检测及防治工作。民用建筑工程氡检测机构和氡治理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能力,检测及施工前应对人员进行氡危害告知及防护知识教育;检测及施工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本技术标准围绕民用建筑室内氡的检测与防治全流程,系统规定了从建设规划、工程勘察、土壤氡检测、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到室内氡治理各环节的技术要求与管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旨在通过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防氡措施,将室内氡浓度控制在安全限值以内,保障公众健康。标准明确了土壤氡浓度与表面氡析出率的检测方法及仪器性能指标,建立了依据土壤类别实施分级防治的设计原则,并详细规定了防土壤氡、防氡涂料、防氡复合地面及防氡膜等施工工艺,同时给出了验收检测的抽检比例、点位布置及治理路径。
本文件构建了从规划阶段区域性土壤氡调查、勘察阶段布点检测,到设计阶段依据四类土壤分级制定防治方案,再到施工阶段严格工艺执行与验收阶段室内氡浓度抽检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建筑全生命周期内的氡风险可控。
根据土壤氡浓度或氡析出率将场地分为四类,针对二类、三类、四类土壤分别提出了混凝土地面抗裂、一级防水处理、综合防氡构造等递进式设计要求。对四类土壤场地,强制采取封堵通道、增设防氡涂层与复合地面、设置土壤减压系统或膜隔离层等组合措施,并明确三层以下建筑须同时防治土壤氡与建材氡。
标准对防氡涂料涂刷道数、搭接宽度,防氡膜铺贴密封,土壤减压法集气坑与排气管设置等施工细节提出量化指标。验收环节规定室内氡浓度限量(Ⅰ类建筑≤150Bq/m³,Ⅱ类建筑≤200Bq/m³),并按建筑类型与材料风险规定抽检比例,托幼建筑、学校等敏感场所抽检量不低于房间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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