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建筑健康性能,规范、指导我省健康建筑建设与评价,制定山东省《健康建筑评价标准》DB37/T5259-2023,自2023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民用建筑健康性能的评价。健康建筑评价应对建筑的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本标准是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规范山东省健康建筑建设与评价而编制的工程建设标准。本细则围绕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服务六大核心指标,构建了涵盖控制项与评分项的评价体系,并增设“提高与创新”加分项,适用于全装修民用建筑的设计与运行评价。本细则旨在通过限制健康有害因素、鼓励健康有益因素、引导弹性因素,在满足建筑基本功能的基础上,为使用者提供更加健康的环境、设施和服务,促进生理、心理与社会健康,实现建筑健康性能的全面提升。
本细则建立了由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服务六类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每类指标均设控制项与评分项,并统一设置加分项。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两个阶段,并根据总得分将健康建筑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等级,明确要求所有等级均须满足控制项要求,且每类指标评分项得分不低于30分。
本细则对建筑健康性能提出了全面要求。“空气”章节重点控制甲醛、苯系物、TVOC、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并通过源头控制与净化监测确保空气质量;“水”章节严格规定生活饮用水、直饮水水质及水系统卫生安全;“舒适”章节则从声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及人体工程学方面保障居住与工作空间的舒适;“健身”章节通过室内外健身场地与步道配置,引导主动健康行为;“人文”章节关注绿化、无障碍、全龄友好与心理健康,营造融洽的人文环境;“服务”章节规范了物业、食品与活动组织,保障持续健康的运行管理。
本细则强调健康性能的长期维护,要求项目单位制定并实施健康建筑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水质检测、设备维保、用户满意度调查,并公开室内外空气质量等信息。同时,在“提高与创新”章节鼓励采用智能监控、可再生能源利用、平疫结合的暖通系统等先进技术,并通过加分项推动健康建筑产品应用及主动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引领行业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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