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基本规范》DB61/T1734-2023,自2023年09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医养结合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医养结合服务。
本规范立足于陕西省社区养老服务实际,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各项核心要素作出了系统性规定。本规范以依托社区实现医疗保健与养老照护有机结合为主线,从资质、人员、场所设施等基本条件入手,构建了覆盖健康管理、基本诊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直至安宁疗护的服务内容体系,并细化了从接待评估到服务终止的全流程操作要求。在服务管理方面,本规范强调了信息安全、制度健全与安全管理并重,同时建立了自评、服务对象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改进机制,旨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可及的医养服务保障。
本规范将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基本疾病诊治、急救转诊、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心理慰藉及安宁疗护等多元服务纳入统一体系,强调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在社区层面的深度融合,而非简单的服务叠加。各项服务内容均有明确的技术规范或国家标准作为依据,同时要求建立从签订协议、建档到动态调整的完整服务链条,形成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的闭环式响应。
本规范从三个层面构建了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在过程管理上,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临床指南和操作规范,并建立服务记录与档案管理制度;在监督检查上,规定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内部考核方式;在效果反馈上,设计了自评、服务对象满意率调查和第三方评价的多元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服务整改,实现了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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