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调查成果核查规范》DB61/T1855-2024,自2024年08月0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调查成果省级核查流程、核查内容、质量控制、质量评价和成果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国土调查成果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省级核查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陕西省国土调查成果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省级核查工作的技术要求。本规范以统一标准、严格程序为核心,构建了涵盖核查准备、线上核查、内业初检复检、外业核查及成果报送等全链条的核查流程,并明确了数据筛查与人机交互检查为核心的核查内容体系。
本规范系统性地设计了从核查准备到成果汇总的完整工作链条。核查工作始于人员培训、设备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通过线上核查进行初步筛选,在成果接收后进行内业初检与复检,对疑问图斑开展在线或实地外业核查,直至最终成果通过复核并报送国家。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明确了各环节的反馈与整改路径,确保问题可追溯、可修正。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核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分为数据筛查和人机交互检查两大类。数据筛查通过预设逻辑规则自动提取重点图斑、筛查地类与属性错误;人机交互检查则深入核查举证照片的合理性、图斑地类属性的准确性、边界勾绘的精确度以及权属信息的正确性。两者结合,实现了对图斑从宏观趋势到微观特征的全面检查,尤其对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控等关键领域制定了极为细致的判定标准。
为确保核查工作本身的质量,本规范建立了严密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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