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作为广东省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系统构建了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全生命周期技术体系。本规程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覆盖新建、改建、扩建及既有建(构)筑物,确立了由感知层、传输层、平台层和应用层组成的四层系统架构。在功能上,本规程着重强调对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给水、自动灭火、防排烟、电气火灾监控及应急照明等关键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信息传输与智能处理,并对数据采集、传输安全、平台处理能力及终端响应时间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性能指标。此外,本规程还整合了施工安装、进场检验、系统调试、工程验收及后期运行维护的完整管理链条,明确要求系统不得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功能与可靠性,确保技术先进性与安全可靠性的统一。
感知与传输层设计
本规程明确了感知层信息采集的两种主流路径:一是通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对接有状态输出接口的消防设施;二是针对无接口设施,利用压力、水位、流量等各类信息采集装置及电子标签进行数据获取。感知终端需适应爆炸、腐蚀等复杂环境,且采用电池供电时寿命不得低于3年。传输层支持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通信方式,纳入了WiFi、LoRa、NB-IoT及5G等多种物联网传输技术,并强制要求通过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保障传输链路安全,确保消防感知数据实时、完整地汇聚至平台层。
平台与应用层架构
本规程构建了包含接入汇聚、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及监控运维四大中心的平台层,要求其具备分布式架构和异地灾备能力,支持不少于5000个建筑的并发接入,且数据存储可靠性不低于99.99%。应用层则面向联网单位、维保物业、保险机构、社会公众及监管单位五类用户角色,提供差异化的功能权限与移动端APP服务。系统不仅支撑火警与故障的实时推送和全流程闭环处理,还深度融合了视频监控联动、三维BIM可视化呈现及数字孪生展示等前沿技术,全面辅助消防安全管理的智能化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