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电动汽车分散式充电设施分级评价规范》DB4403/T507-2024,2024年1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分散式充电设施分级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服务分级评价项目表以及评定分级。本文件适用于在停车场(位)内配建的交流充电桩和/或30kW以下非车载充电机为电动汽车提供小功率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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