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要求》DB61/T1668-2023,自2023年06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村庄清洁基本要求及责任划分、村庄街巷、农户庭院、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田间地头、道路沿线、绿化亮化美化、监督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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