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建筑节能发展的需要,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检查、归档与管理,制定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标准》DBJ/T13-112-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福建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12-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编制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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