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可回收锚杆的应用,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制定福建省《可回收锚杆技术标准》DBJ/T13-448-2024,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建筑与市政工程中的基坑工程可回收锚杆的设计、施工、试验、质量检验及验收。可回收锚杆的设计、施工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基坑功能要求、使用期限、回收要求等因素,并结合福建省地区经验,因地制宜、合理选型、优化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控。
本标准作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对可回收锚杆的应用作出系统性技术规定。本规范以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编制原则,适用于福建省建筑与市政基坑工程中可回收锚杆的设计、施工、试验、质量检验及验收全过程。本规范明确了以压力型或压力分散型锚杆为基本型式,以机械锁型为主要解锁类型的技术路线,对筋体材料、解锁装置、注浆工艺、张拉锁定及筋体回收等关键环节提出详细技术要求,强调锚杆使用功能完成后筋体的可拆卸与回收,以避免形成地下障碍物,适应地下空间可持续开发的需要。
本规范规定可回收锚杆设计应涵盖安全等级、锚杆类型、承载力计算、布置参数及回收工况等内容。锚杆极限抗拔承载力应通过基本试验确定或依据经验公式估算,并须验算锚固体与岩土体粘结、筋体受拉及锚固体局部受压三种破坏模式。锚杆间距、倾角、锚固段长度及自由段长度等布置参数均有明确限值,基坑侧壁须预留满足回收作业的空间,换撑措施应遵循“先换撑后回收”原则。
本规范要求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进行工艺试验,筋体制作须确保隔离套管完整与解锁装置可靠密封。成孔工艺宜采用套管护壁,注浆可采用一次注浆、二次高压注浆或分段重复注浆,高压喷射变截面锚杆施工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筋体回收应自下而上逐层进行,机械锁型解锁方式涵盖辅索拉拔、顶进、旋转等类型,回收过程须加强安全防护与基坑监测,无法回收的筋体应记录定位信息并采取专项清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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