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窨井施工与管养技术导则》DB3502/T163-2024,2024年12月13日起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等城市公共区域的电力、有线电视、通信、燃气、供水、排水、中水、照明、交通信号等各类市政管线窨井设施,建筑与小区窨井设施管理可参照执行。
本导则立足于厦门市窨井设施建设与管理实际,系统整合了施工、移交、管养、应急及信息化等全生命周期技术要求。本导则以保障行人行车安全、降低噪音扰民为核心目标,统一了电力、通信、燃气、供水、排水等多类市政管线窨井的施工工艺与管养标准。本导则规范了从基槽开挖、井室砌筑、井盖安装到防坠装置设置的具体做法,明确了竣工验收与移交程序,并强化了设施病害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限时处置机制。本导则还提出了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协调联动机制,旨在推动窨井设施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转型。
本导则严格规范了各类窨井结构的施工标准,明确车行道严禁使用砖砌井座,强调沥青路面优先采用可调式防沉降井盖。本导则要求井深超过1.2米必须设置防坠装置,并对井周回填材料、密实度及井盖防噪减震措施提出了具体指标。新建及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须在60日内向产权单位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与CCTV检测报告,并签署质量保修书。
本导则要求管养单位建立巡查与维护制度,定期清理井室淤积,保障爬梯、防坠网等附件完好。设施病害被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及低风险四个等级,针对井盖缺失、严重沉陷等重大风险,规定须在1小时内到场并在24小时内处置完毕。本导则特别强调了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与“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以及密闭空间作业的轮换与监护要求。
本导则推行窨井盖与井室标识的标准化,通过二维码等载体实现设施信息的快速识别与动态更新。本导则提出建立全市统一的窨井设施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广具备开盖报警、水位监测等功能的智能井盖应用。在应急管理方面,本导则要求各产权单位向社会公开24小时值班电话,配备应急队伍与物资,并建立跨部门的协调联动网络工作组,确保各类井盖问题高效处置。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