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平台数据交换规范》DB36/T1845-2023,自2024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平台接口数据交换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数据交换流程、接口要求、接口设计、设备数据上报频次、设备数据断点续传。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平台接口设计。
本规范旨在为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平台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以解决因接入物联网监测平台和设备品牌繁多而导致的数据标准不一、对接及运维成本高等问题。本规范围绕平台与各类数据采集终端之间的数据交互,系统性地规定了数据交换流程、接口技术要求和设备数据上报规则,并详细给出了涵盖身份认证、设备管理、数据上报与查询等环节的接口设计标准与返回示例。通过统一数据格式与交互协议,本规范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平台的互联互通、高效运营和集约化管理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本规范界定了数据提供方与需求方通过数据接口进行数据交换的闭环流程,要求各方遵循统一的RESTful API规范,采用HTTPS协议保障传输安全,并以JSON作为标准数据交换格式。接口设计涵盖从身份令牌获取、产品与设备管理到物模型查询的全生命周期,确保不同厂商的设备能够按统一方法实现互操作。
本规范明确了智能垃圾桶、水质监测设备、气味探测器、车载设备、人员卡牌等六类典型物联网终端的数据上报频次要求,例如智能垃圾桶每6小时上报一次,车载设备每分钟上报一次。同时,本规范强制要求设备必须具备离线存储与断点续传功能,在网络异常时本地缓存数据,待通信恢复后自动补传,保障业务数据的完整性与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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