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DB12/T1244-2023,自2023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原则和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该标准构建了天津市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的完整框架,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引领商贸物流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体系涵盖了基础标准、信息设施、智能设备、支撑技术、应用服务及运维管理六大子体系,全面覆盖了从底层数据编码、智能硬件到顶层应用服务的各个环节。文件明确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与完整性、系统性、适用性、动态性四项原则,为相关单位开展标准制定与实施工作提供了科学、系统的指导依据,有助于推动物流各环节的互联互通与高效协同。
标准体系由六大子体系构成,遵循完整性、系统性、适用性和动态性原则进行建设。要求所有纳入标准必须合法合规,并与现有各级标准相协调,同时允许结合实际进行删减扩充,确保体系能适应技术与管理需求的持续变化。
体系内容细化为六个专业子体系:基础标准子体系统一了术语与编码;信息设施与智能设备子体系规范了硬件建设;支撑技术子体系解决了数据采集、系统集成与安全保护问题;应用服务子体系则聚焦于智能仓储、运输与配送等具体业务场景的标准制定;运维管理子体系保障了后期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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