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技术规范》DB12/T1257-2023,自2023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及环境管理状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报告编制。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单个和行政区域(如区、街镇等)多个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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