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范》DB12/T1248-2023,自2023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样品的采样准备、布点、采集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区域内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质量监测等土壤样品的采集。
本规范针对天津市区域内测土配方施肥与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系统规定了土壤样品采集的全流程技术操作要求。本规范从采样前的资料与器具准备入手,明确了布点须兼顾代表性与均匀性的核心原则,并根据不同地形与面积,推荐了梅花法、棋盘法及蛇形法等混合布点方式。在具体采集环节,本规范分别对农化样、土壤容重样及水稳性大团聚体样的采样时间、采样深度、采样方法、样品量与标识贮存等作出了细化规定,尤其强调了使用不锈钢器具防止金属污染、保证上下层比例一致以及混样点间距不少于15米等关键技术细节,以确保所采样品能真实、精准反映地块的土壤属性。
本规范要求布点须避免在多种土壤类型交叉边缘、沟渠路边等特殊部位设置样点,并确保同一样品源于相同土地利用方式与种植制度的地块。根据田块面积大小、地势平坦程度及土壤肥力均匀度,可分别采用梅花法对角采集5至10个点、棋盘法采集10至15个点或蛇形法采集15至20个点,各混样点需均匀覆盖整个田块且两两间隔在15米以上,避免聚集,从而保证混合样品的整体代表性。
针对不同检测目的,本规范分别制定了采集标准。农化样一般在秋后作物收获后或施肥前采集,耕地上层采样深度为0至20厘米,每个样品由5至20个混样点组成,取土约1公斤;土壤容重样品须使用统一规格的不锈钢环刀,在每个临近混样点垂直压入地表采集原状土,并单独封装以防水分流失;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则要求在土壤湿度适宜时采样,避免挤压变形以保持原始结构状态,并置于硬质容器中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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