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第1部分:户用厕所》DB43/T2755.1-2023,自2023年11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农村户用厕所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原则,并规定了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村户用厕所的建设与管理。
本部分规范确立了农村户用厕所建设与管理的总体原则,并系统规定了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要求。文件以统筹规划、低碳环保、使用便利、定期维护为核心原则,详细明确了化粪池的选址避让距离、厕屋结构与黑灰分离设计、三格化粪池的具体技术参数(如有效容积不小于1.5m³、各池容积比与过粪管安装高度)以及整体式、现浇式等不同池体的施工要点。同时,规范了从资料、工程到功能的验收流程与标准,并对后续的运行维护、粪污清掏作业、卫生消毒及应急处理建立了全链条管理机制,为湖南省农村改厕工作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标准要求因地制宜,统筹供排水、地形及使用习惯进行设计,并强调新建住房须同步设计化粪池,实现黑灰分离。厕屋应安全完整、防雨水倒灌,优先选用节水型便器并做好防臭处理。
化粪池设计使用年限须大于20年,三池深度保持一致且不小于1.2m。规定三格有效容积比宜为2:1:3,进粪管铺设坡度不小于20%。对池体的抗渗漏、密封性、排气管设置及清渣口盖的安全防护均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施工环节针对整体式、现浇式和砖砌式化粪池,分别规定了基坑开挖、基础处理、密封性满水试验等关键步骤的控制要求。验收阶段则需依次通过资料审查、实体质量检查与功能抽样检测,确保卫生效果达标后方可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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