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DB51/T3111-2023,自2023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事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信息公开、管理要求、投诉处置、服务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川省地方标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管理规范》系统规定了便民服务站的建设与运行准则,旨在推动基层政务服务向规范化、便捷化、贴心化发展。该标准覆盖了从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到信息公开、人员管理、投诉处置及服务评价的全流程管理要求,明确服务站需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并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困难救助、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多元服务,从而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规范细化了线下服务的咨询、办理、代办、回复全链条环节,并明确了资料齐全即办、缺件一次性告知、不属于职责范围耐心解释等操作准则。同时推广“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线上服务模式,强调对特殊群体提供上门代办或辅助操作服务,确保政务服务普惠性与可及性。
标准要求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岗等系列制度,并对人员配备、着装礼仪、文明用语提出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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