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地质调查钻探技术规程》DB13/T5798-2023,自2023年08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地质调查钻探工作准备、钻探方法、场地钻探技术、钻探技术要求、钻探质量要求、钻探安全及绿色勘查要求、孔内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以及钻探技术资料的验收与归档。本文件适用于工程地质调查的钻探技术工作。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河北省工程地质调查中钻探技术工作的全过程管理要求,覆盖了从工作准备、钻探方法选择、常规与特殊场地钻探技术、取样与原位测试、质量保障到安全绿色勘查及资料归档的全部环节。本规程注重与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衔接,强调因地制宜采用综合勘察手段,确保钻探数据的准确性与代表性。在钻探方法上,本规程详列了冲击、回转、冲击回转、声频及绳索取芯等多种钻进工艺的适用地层与技术参数;针对软土、黄土、膨胀土、污染土及含洞穴等特殊场地,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护壁、取样与钻进控制措施。同时,本规程将绿色勘查理念贯穿始终,对场地修筑、泥浆循环、废弃物管理及环境恢复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规范作业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身与设备安全,为河北省工程地质调查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本规程明确了不同钻进方法的适用范围与操作要点。常规场地钻探应根据黏性土、砂土、碎石类地层特点选择回转、冲击或泥浆护壁等工艺;特殊场地如软土、黄土、污染土场地,则分别要求采用薄壁取土器静压、干钻不进水和跟管钻进等专门措施,以防止孔壁坍塌和样品扰动,确保岩芯采取率和土样质量达到规定等级。
本规程对原状土样、岩石试样及水样的采集、密封、运输和保存时限提出了严格标准,并规定了标准贯入、动力触探、旁压、波速等原位测试的操作规程和质量保证措施。钻探全过程实施分级检查制度,从孔位、孔深、垂直度、岩芯采取率到现场记录,均设定了量化允许偏差,并需通过现场验收与成果验收方可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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