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指南第5部分:小型露天采石场》DB23/T3625.5-2023,自2023年09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提供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和建设评定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DB23/T 3625.5—2023《金属非金属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指南 第5部分:小型露天采石场》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为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供了系统化指导。该标准从基本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和建设评定等环节,明确了企业自主建设、机构设置、全员参与、闭环管理等原则,并对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分级、管控措施制定、隐患分级治理及验收等关键流程作出了具体规定,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标准要求企业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的原则划分风险点,涵盖穿孔、爆破、铲装、运输等作业活动。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评估,将风险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色标示,并对应公司级到岗位级的分级管控层级。企业需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设置四色分布图、岗位告知卡等公告警示,确保风险信息透明可控。
隐患排查依据管控清单制定检查表,按公司、部门、班组、岗位分级组织综合、日常、专业等检查,并规定各级排查频次。隐患分为一般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负责、限期整改和验收销号。标准特别强调重大隐患需编制评估报告和治理方案,并在治理后复查评估,形成从辨识、排查、治理到验收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要求建立台账进行统计分析,持续改进机制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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