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规范》DB4102/T034-2023,自2023年10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的术语和定义、预警等级和风险预警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服务。
本文件是开封市地方标准,编号DB4102/T 034—2023,由开封市气象局提出并归口、开封市气象台起草,规定了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的术语定义、预警等级划分及风险预警内容,适用于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标准明确了城市内涝、隐患点、降雨量、强降雨及预警时效等核心概念,并依据危险程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严重四级,分别对应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各等级均以未来1小时降雨量及积水深度为核心判定指标,同时兼顾已出现强降雨后的风险预判,形成了基于实时与预报相结合的预警体系。
标准将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IV级蓝色预警对应轻度风险,预计未来1小时降雨量达20mm以上且积水深度10-25cm;III级黄色预警对应中度风险,降雨量达30mm以上且积水深度25-50cm;II级橙色预警对应重度风险,降雨量达60mm以上且积水深度50-70cm;I级红色预警对应严重风险,降雨量达80mm以上且积水深度超过70cm。各级别均以降雨强度与积水深度双指标界定风险程度。
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时须包含预警名称、发布时间、预警颜色和等级、预警时效、预警范围、预报或实况1小时最大雨量以及预报或实况1小时城市内涝气象风险等级等关键信息,确保预警内容完整统一、信息明确,便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准确理解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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