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梯应急救援服务站建设规范》DB41/T3021-2025,自2026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应急救援服务站建设的基本要求、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救援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救援服务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电梯应急救援服务站的建设工作。
本规范立足河南省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对电梯应急救援服务站的申报认定、布局设置、机构人员、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制度管理和救援服务全流程作出系统规定。本规范明确救援服务站由电梯应急处置机构认定,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纳入二级响应救援体系,须服从统一调度与管理;在机构设置上要求明确应急值守、保障和救援等职能,配备不少于3名持证专业人员;在基础设施上强调科学选址与装备物资的标准化配备、分类存储和动态维护;在能力建设上对年度培训、应急演练的频次与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在制度层面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应急响应、信息报送等八项核心制度并规范记录台账管理;在救援服务上则从响应启动、现场处置到案例总结改进形成闭环,确保救援过程安全、规范、高效。
本规范要求救援服务站设置承担应急值守、应急保障与应急救援等职责的部门或指定专人,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人须具备3年以上电梯应急救援经验,救援人员须具备1年以上相关经验,且均须持有电梯作业人员资格证,能够独立开展险情判断、现场处置与多方协调。应急值守与保障人员也须分别熟悉响应流程、信息报送和装备物资调度管理。
本规范规定救援服务站应按照“区域负责、就近救援、择优选用、合理布点”的原则选址,确保交通便捷、资源可迅速调配。办公场所须配备值守电话和满足物资分类存储、安全养护的储存空间。救援装备物资须涵盖个人防护、抢险救援和警戒等类别,按用途分区存放、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与补充更新,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本规范要求接到电梯应急处置机构指令后立即启动响应,现场救援须由至少两名持证人员执行,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要求。救援过程中须做好与使用单位沟通、现场警示和被困人员安抚,遇特殊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救援任务完成后须进行原因分析和案例总结,定期对救援工作组织评估与改进,推动救援能力的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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