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地下资源协同开发调查评价规范》DB32/T4527-2023,自2023年08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地下资源协同开发调查评价基本要求、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需求评价、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价、城市地下其他资源调查评价、城市地下资源开发相互影响评价、城市地下资源开发相互影响监测、成果编制。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城市规划与建设区的调查评价工作,也适用于国土空间规划中地上地下空间统筹综合利用。本文件不适用于受污染区域的调查评价。
本规范为江苏省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地下水、浅层地热能、地质材料及地下文化遗产等多种资源协同开发的调查评价技术方法。其核心在于打破单一资源孤立评价的传统模式,建立了从开发需求预测、单一资源调查到多资源相互影响评价的全流程技术体系。标准涵盖了已开发与可开发地下空间资源、矿山及洞穴空间、碳封存与盐穴等特殊用途空间的调查内容与方法,明确了地下水资源、地热能、地质材料及文化遗产资源的评价要点,并提出了多资源相互影响的评价模式与协同开发方案制定原则,为国土空间规划中地上地下统筹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该部分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需求的影响因素与分阶段预测方法,包括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两个层次。在空间资源调查方面,系统梳理了已开发利用资源的现状调查指标与测绘要求,可开发资源的边界划定需综合考虑地质环境、资源环境保护及既有设施等制约要素,并给出了开发难度与综合质量的量化评估模型。
针对矿山地下空间、洞穴及适于封储等特殊用途空间,规范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调查内容与潜力评估方法。在此基础上,标准构建了涵盖地下空间、地下水、地热能及地质材料等四种典型资源的相互影响识别模式,要求对多资源禀赋进行综合分区评价,并依据协同开发潜力确定最终方案,同时配套提出了开发过程中的相互影响监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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