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沿海滩涂碱蓬湿地飞播修复技术规程》DB3209/T1229-2023,自2023年08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沿海滩涂碱蓬湿地飞播修复技术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播区准备、播种、飞行作业、播种质量检查、飞播修复效果评价及记录。本文件适用于盐城沿海滩涂含盐量在15‰以下的地区。
本规程界定了盐城沿海滩涂碱蓬湿地飞播修复作业的完整技术体系与管理流程,适用于土壤含盐量在15‰以下的潮浸地带生态治理。本规程以无人机飞播为核心手段,从播区选择、种子处理、飞行作业到修复效果评价,构建了全链条标准化操作框架。本规程强调在适宜高程与盐度范围内,通过丸粒化包衣、低温促萌等预处理提升种子成活率,并依据气象与潮汐窗口精准确定播种时机,最终以有苗面积率等量化指标严格把控修复成效,为滩涂湿地生态重建提供了可复制、可验证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明确播区应选在平均高潮位以上、土壤含盐量介于2‰至15‰的沿海滩涂。播种前须对碱蓬种子进行丸粒化包衣处理,丸化倍数控制在6至10倍,并加入保水剂与微肥,播种前在4℃低温下持续放置24小时以打破休眠。飞播时间定于三月下旬至五月下旬,要求最低气温高于10℃且距下一个大潮期至少5天,采用无人机近地飞播,播幅5米至8米,播种量每公顷22.5千克至30千克。
本规程规定作业前须观测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等气象因子,选用“喷气式”智能播撒系统,经试航划定航线并校准出种速率后方可装种作业。飞行速度保持在每秒4米至6米,下料量每分钟4千克至5千克,飞播高度通常为3米至4米,风速超过每秒5米时立即停止作业。播种质量以漏播面积不超过有效面积的20%为合格标准,偏差在20%至30%之间须补植补播,超过30%则须复飞复播。
播后3天即启动出苗观察,此后每月跟踪幼苗生长动态,待碱蓬群落建立后于每年10月中旬开展全面调查,评价指标涵盖有苗面积率、株高、群落密度及总生物量,要求存活碱蓬不少于每平方米15株且达标有苗面积率须超过80%。湿地飞播修复全过程须建立档案,完整记录各项作业数据与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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