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塘基础数据规范》DB33/T584-2023,自2023年08月22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海塘相关基础数据的基本要求、相互关系、数据内容及要求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海塘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应用。
本标准系统构建了浙江省海塘基础数据体系,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基本要求、相互关系、数据内容及要求、水利对象编码规则等核心章节,并附有规范性附录。标准明确了海塘及相关水利对象的定义,规定了关联、聚合、继承三类对象关系,提出了数据采集、存储与处理的基本要求,制定了由分类代码、实例代码和校验码构成的水利对象编码规则,并通过附录详细列出了对象范围、属性数据与空间数据的具体内容,为海塘数据的标准化管理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标准规定了海塘基础数据采集应遵循统一对象名称、空间连续且不重叠的原则,并按照空间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要求执行。同时,建立了由5位分类代码、12位实例代码和1位校验码组成的水利对象编码规则,赋予每个海塘及相关水利对象唯一代码,确保数据的一致性与可追溯性。
标准明确了海塘与水闸、泵站、丁坝、水文监测站等相关水利对象之间的关联关系、聚合关系和继承关系,并通过附录A界定了对象范围与释义。附录B则详细规定了海塘本体属性、附属设施属性、交叉建筑物属性及各类相关对象的属性数据表和空间数据表,为数据采集提供了结构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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