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7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
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依据施工合同,对结算周期内完成的工程内容(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开展工程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等活动。
《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系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该办法以《河北省建筑条例》等上位法为依据,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核心在于强制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机制,要求建设工期二年以上的新开工工程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周期、价款支付、争议解决等关键条款。办法将现场签证、工程变更及索赔等全面纳入过程结算范畴,并赋予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组成部分的效力,旨在从根本上破解传统竣工结算事后集中审核的顽疾,实现工程价款的动态确认与及时支付。
办法清晰界定了施工过程结算的法律内涵,将其确立为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分阶段价款确认活动。强制推行范围锁定于建设工期二年以上的新开工工程,并要求从招投标公告到合同签订全链条明示与响应,确保了制度的刚性落地。结算周期的划分赋予发承包双方灵活选择权,可按形象进度或时间节点合理切分。
文件对结算的程序与支付作出了严密规定,要求发包方须在审核确认当期结算文件后足额支付,并明确无争议部分须按期办理,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概预算。这既保障了承包方的资金周转,又通过概预算上限机制兼顾了投资控制。对于争议部分,则交由双方约定的解决方式处理,避免局部争议阻碍整体结算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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