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室外电子广告系统防雷设计规范》DB36/T932-2023,自2024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室外电子广告系统防雷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勘察资料、直击雷防护设计、电气隔离措施、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屏蔽及布线、电源电涌保护器的选择、信号电涌保护器的选择等设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扩、改)建室外电子广告系统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移动式电子广告系统的防雷设计。
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室外电子广告系统防雷设计的技术要求,涵盖直击雷防护、电气隔离、等电位连接、屏蔽布线及电涌保护器选型等核心环节。标准将电子广告显示屏划分为附属式和独立式两类,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接闪器设置、引下线敷设及接地系统设计方案,并增加了隔离式防雷系统与电源信号电涌保护器的详细参数要求。整体设计强调外部与内部综合防护,需与所处建(构)筑物防雷措施协调统一,旨在系统性提升室外电子广告系统在雷电环境中的安全运行能力,适用于新、扩、改建的固定式系统。
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固定式室外电子广告系统,明确排除移动式系统。核心防护措施包括外部直击雷防护、内部电涌保护及电气隔离,要求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可靠的原则,并采用外部防雷与内部防雷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方案。
根据安装方式将显示屏分为附属式和独立式两类。附属式显示屏应优先利用建(构)筑物现有防雷装置,其金属外壳需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独立式显示屏高度超过6米且无保护时,可利用自身金属结构做接闪器,并需设置独立接地装置,引下线优先利用金属立柱或结构主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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