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8日,湘潭县自然资源局优化湘潭县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建设社区生活圈,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法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制定《湘潭县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技术规定(试行)》。
湘潭县行政管辖区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等均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是湘潭县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决策部署,结合县域实际制定的首部统筹全域用途管制的技术文件。它系统构建了农业、生态、建设三大空间的分级分类管控体系,覆盖从中心城区到镇乡、村庄的完整规划层级,并对建筑容量、日照间距、道路交通、绿地景观、市政设施及历史文化保护等提出了量化指标与规则。该规定旨在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法治化、标准化,提升城乡服务水平和空间治理能力。
明确了农业空间以粮食生产功能为主,严格划定并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禁“非农化”和“非粮化”。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及严格的建设占用审批,切实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确立了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的分级管制原则,红线内严格禁止不符合定位的开发活动。强调通过准入清单管理、生态修复工程及有序退出机制,维护区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等核心生态功能。
对中心城区、镇区和村庄三级建设体系进行了精细化规定,包括建筑退让、地下空间连通、停车位配建标准、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控制等。全面纳入了社区生活圈配套标准与消防、抗震、防洪等综合防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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