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2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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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7.1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21〕113号.pdf
本通知着眼“十四五”期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明确对象范围、保障原则与改造方式,健全动态监测、对象认定、质量安全、资金与档案管理机制,并落实部门责任与多元化资金筹措,防止农户因建房返贫致贫。
对象范围与保障边界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家庭纳入保障;接续乡村振兴方面,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住房保障、自身无力解决住房安全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若因灾变危房可再次纳入;当年已获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保障方式与改造要求
农户自筹自建、政府适当补助是主要方式,也可统建集体公租房、修缮闲置公房周转使用,或盘活闲置安全房屋租赁、置换给保障对象并给予补贴。老人住危房而赡养人住房安全的,应责成赡养人履行义务。改造可选加固、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7度抗震设防地区包括岳阳楼区、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和武陵区、鼎城区、津市市、桃源县、临澧县、澧县、安乡县、汉寿县12个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农房抗震改造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
管理与资金安排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民政、乡村振兴、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动态监测,鉴定为C、D级危房的对象建台账、销号管理。对象认定实行农户申请、村级评议、联合审核、三级公示和函告农户,重点审核近两年分户且无房户。自建由农户及工匠或施工单位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统建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2021年任务原则上11月底前完工。补助资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拨付到农户“一卡通”,统建可按进度拨付。资金筹措为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银行信贷多元机制,实行差异化补助,抗震改造补助原则上不高于施工成本,鼓励保险和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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