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深圳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规范》(送审稿)。
本文件规定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建设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建设。
本规范立足深圳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市、区两级监测站的建设标准。文件从监测网络布局、科技支撑、规章制度、人员队伍和物资保障五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建站框架,并重点明确了核心能力建设的具体要求,涵盖监测区域划定、监测范围与对象、日常及专项监测形式、样品采集检测以及信息报送等全流程技术规范。同时,文件对监测站的组织领导、站容站貌、绩效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及教育培训等日常管理方面也作出了详尽规定,旨在实现深圳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规范明确了监测站应按区域统筹原则科学布设监测网络,并从科技支撑(如专家咨询、科研合作、人员培训)、规章制度(如工作流程、应急演练)、人员配备及物资保障(如业务用房、仪器设备、应急物资)等方面,系统性地提出了建设标准与配置要求。
规范详细规定了监测的重点区域(如集中分布区、人兽接触区)、主要疫病范围、监测对象与形式。其中,日常监测区分重点时期与非重点时期执行不同频次,并对监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处理、样品采集保存检测及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确立了标准化作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