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油气田水基钻井岩屑微生物集中处理技术规范》DB15/T3144-2023,自2023年09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油气田水基钻井岩屑微生物集中处理技术的总体要求、集中处理工艺、过程控制、污染物控制要求、检测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石油与天然气开发水基钻井岩屑的微生物集中处理。
本文件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规范了油气田水基钻井岩屑的微生物集中处理技术。标准涵盖总体要求、集中处理工艺、过程控制、污染物控制要求及检测方法,适用于石油与天然气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水基钻井岩屑。其核心在于利用具有高效降解功能的专性微生物菌剂,通过收集运输、脱稳破胶与固液分离的预处理、菌剂辅料添加及控制通氧、温湿度的生物堆处理等环节,将岩屑中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处理后的固废需满足限定值,并可进一步资源化利用,以实现环保与资源循环的目标。
标准规定了水基钻井岩屑的微生物集中处理全流程,包括现场不落地收集与封闭运输、通过添加药剂进行脱稳破胶和固液分离的预处理,以及将固相与芽孢杆菌属等专性微生物菌剂、疏松剂、营养剂等辅料按比例混合后送入生物堆车间进行好氧发酵处理。
微生物处理阶段需严格控制技术参数,要求每12小时通风一次以保证充足通氧量,并定期喷淋水控制物料含水率、温度与处理周期,同时处理工艺宜采用自动化智能监测。处理后的岩屑其浸出液污染物浓度必须符合标准中有关石油类、重金属等指标的限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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