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04-01 北京市《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规划设计标准》DB11/T 2209-2023
  2. 2023-07-19 北京市《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规划设计标准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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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7.19-北京市《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规划设计标准 》征求意见稿.doc

2023年7月19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为丰富和提升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提高绿色出行水平,规范相关规划设计,制定北京市《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规划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市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区段的规划和设计。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的融合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节约土地的原则,应注重社会效益、生态和景观效益的协调统一。

本标准旨在规范北京市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区段的规划与设计,以提升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标准明确了融合规划应因地制宜,遵循以人为本、安全适用等原则,并从路径与场地、节点衔接、绿化、配套设施及标识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设计要求。其核心在于打破系统壁垒,通过路径合并、借用和连通等方式,统筹协调交通、游憩与健身功能,构建连续、安全、便捷、舒适的一体化绿色出行网络,从而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服务水平。

融合规划方式

标准提出了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之间的三种主要融合方式:路径合并、路径借用和路径连通。具体策略包括将毗邻的绿道路径与滨水慢行路进行空间整合,将绿道路径与城市道路绿化设施带一体化规划,以及当路径被河道、铁路等阻断时,可局部借用其他系统或被利用的城市道路空间,确保慢行线路的连续性。

路径与节点设计

标准对融合区段的路径设计与节点衔接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明确区分步行与骑行路径,优先采用高差或绿化带隔离,并规定步行路径宽度不应小于2米,骑行路径不应小于3米。在接入点,应保障路面宽度不缩减、无障碍设施连续,并优先采用平面交叉方式衔接。同时,标准强调在公共设施出入口就近设置慢行联系通道,城镇地区通道间距不宜大于120米。

北京市《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规划设计标准 》征求意见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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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规划设计标准 》征求意见稿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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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道路慢行系统、绿道与滨水慢行路融合规划设计标准 》征求意见稿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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