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第1部分总则》DB53/T1194.1-2023,自2023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要求、技术架构和建设过程。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其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也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是DB53/T 1194《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的第1部分,规定了云南省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要求、技术架构和建设过程。标准强调“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安全可靠”的原则,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导向,涵盖申报立项、采购、施工、验收、审计归档、运行维护及绩效评估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架构从前端、传输、基础设施、数据和能力平台到应用层进行分层规范,并辅以安全保障与运行维护两大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求引入第三方监理、检验检测及造价审计机制,确保系统建设质量、安全合规与投资效益。
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遵循GB50348等国家标准,在全生命周期内采用成熟稳定的通用技术设备,关键设备须有备份冗余;必须聘请第三方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并出具报告,同时应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软硬件及集成系统进行检测,并按要求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与测评工作。
建设过程分为七个阶段:申报立项阶段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采购须遵守国家及单位内部规定;施工应严格执行DB53/T 1194.2规范,建立项目管理流程并签订保密协议;验收须经过初验及不少于1个月的试运行后按DB53/T 1194.3执行终验;终验后进行结算审计并依规整理移交项目档案。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