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设方针,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规范云南省绿色建筑的规划和设计,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云南省《云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规划和设计。
云南省《云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是根据《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87-2019、《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并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该标准旨在全面提升云南省绿色建筑水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标准涵盖总则、术语、设计规定、基本设计要求、提升设计要求等内容,明确所有民用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同时鼓励BIM技术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及数字化、可监测和智慧化设计。此外,标准还强调了结合云南省多民族地区特点、高烈度地震区及温和地区特色的设计原则,以确保建筑安全、耐久、节能、环保,并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
标准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规划和设计,涵盖了从选址、规划到具体施工的各个环节。
标准要求建筑使用的材料中本地材料应超过60%,并鼓励使用可再循环、可再利用材料,同时提出对非传统水源如雨水、再生水等的合理利用。
标准提倡采用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设计原则,通过合理布局、节能设备配置等方式提高建筑整体能效,同时注重室内热环境、声环境、光环境等舒适性指标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