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第2部分施工》DB53/T1194.2-2023,自2023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前端施工的施工流程、施工准备、管线施工、设备箱、立杆施工、线缆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等活动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施工,其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施工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为云南省地方标准《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范》的第2部分,系统规定了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前端施工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标准从施工流程入手,依次对施工准备、管线施工、设备箱与立杆施工、线缆敷设、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集成及试运行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规范。内容涵盖管沟开挖与恢复、基础浇筑与养护、防雷接地、线缆保护与标识、设备通电测试及图像质量调试等细节,并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要求及与现场环境的协调性。此外,标准还包含了“一点一表”信息采集、“一机一档”登记以及杆件编码与标志牌设置的资料性附录,为施工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和档案建立提供了完整依据,旨在确保系统的建设质量与长期稳定运行。
标准确立了从前端施工准备到试运行验收的完整闭环流程。施工准备阶段强调必须依法办理各项施工许可,并做好人员、物资、机具的充分准备;技术准备方面则要求组织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确保施工方案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文件重点对管线施工、立杆基础、设备箱安装及线缆敷设等环节进行了细化规定。例如,管线施工应结合地埋、架空等五种模式按实际情况选择;立杆基础须满足承载力与养护时间要求;线缆敷设则强调导通测试、自然平直布放及强弱电分离,并明确了各类线缆的最小弯曲半径标准。
调试环节包含设备功能设置、图像质量验证、网络规划及运行测试等内容,要求视频图像质量不低于五级损伤制规定的四分要求,且车牌、人脸等智能分析功能需达到准确捕获与识别。系统集成部分则涵盖了资源上图、点位治理及与后端平台的全面联调,以确保前端感知数据能有效服务于整体业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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