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旅游营地基本要求与评价》DB5307/T57-2023,自2023年11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营地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等级、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和方法、评价机构与评定程序等。本文件适用于正式营业的旅游营地,包括但不限于房车营地、汽车营地、骑行营地、帐篷营地、青少年营地、农家乐、景区景点、客栈、民宿、庄园、户外乐园、山庄等。不适用于探险、高山攀登、滑翔伞等特种活动使用的专业营地。对营地的等级划分不改变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的管理权责。
本文件规定了丽江市旅游营地的术语定义、评价原则、等级划分、基本要求及评价程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正式营业的各类旅游营地,包括房车营地、汽车营地、骑行营地、帐篷营地、青少年营地等,但不涉及探险、高山攀登等特种活动专业营地。本文件将旅游营地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从规范经营、安全卫生、生态环保等方面明确了营地建设与运营的底线要求,并针对不同等级在环境建筑、设施设备、服务接待和特色等方面设置了差异化条件,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引导旅游营地分类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本文件确立丙级、乙级、甲级三级递进的等级架构,采用必备条件检查与设施设备及服务管理评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定。评定工作由市、县区两级机构分级负责,涵盖申请、评定、复核及退出等完整流程,并实行年度抽检与两年一次复核的动态管理机制。
本文件强调旅游营地须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生态等法规要求,取得相关证照,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文件特别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地质灾害避让、视频监控及人员值守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营地向导须持健康证上岗、具备应急救助技能,确保营地运营的安全与规范。
本文件从环境与建筑、设施与设备、服务和接待、特色及其他四个维度,为各等级设定递进式条件。丙级要求配置基本设施、满足游客基本需求;乙级要求设施体现主题特色、服务技能熟练、周边配套相对完善;甲级要求设施主题突出且材质优良、服务专业并具备外语接待能力、产品特色鲜明且深度融入地方文化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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