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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8.28-《数字化城市管理 信息系统第 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023年8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为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推广应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与效率,编制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中供监督员使用的监管信息采集设备技术要求,包括手持信息采集设备的硬件要求和应用软件功能要求、智能视频采集设备的硬件要求和应用软件功能要求、性能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监管信息采集设备的选型和应用软件开发。

本文件是《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5部分,在GB/T 30428.5—2017基础上修订,核心变化是新增了智能视频采集设备的技术要求。该标准旨在规范供监督员使用的监管信息采集设备,以提升城市管理问题发现与上报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全文详细界定了手持信息采集设备(城管通)的硬件、软件功能及智能视频采集设备的硬件、软件功能,涵盖从采集上报、查询、预审核到信息显示的完整业务流程。文件对两类设备的性能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如传送成功率、定位精度、摄像头参数等,并提出了入网许可、第三方测试及设备更新周期等管理要求,为设备选型、软件开发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手持信息采集设备要求

标准规定城管通需具备高通骁龙处理器、6GB以上内存、800万像素以上摄像头等硬件,支持文字、图像、语音多形态信息采集。其应用软件须实现问题识别、网络异常暂存、专项普查、任务查询及地图定位等功能,并明确30分钟无操作自动锁定的安全策略,单次信息传送宜在30秒内完成。

智能视频采集设备要求

此为本次修订重点新增内容。设备覆盖固定式、移动支架式、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无人机等多种形态。硬件上要求具备不低于200万像素、支持防抖夜拍、卫星定位及AI算力。软件上强调智能识别抓取案件、自动去重、预审核修正及多视频源同步记录等能力,应用场景从固定监控拓展至车载和空中巡查。

性能与其他管理要求

文件设定了差异化性能指标,手持设备地图刷新应小于2秒,传送成功率不低于90%;智能设备单次分析传送宜在1秒内,成功率不低于95%。此外,要求设备须获国家进网许可并通过第三方测试,手持设备建议2年更新,智能视频设备建议3年更新,以保障系统整体运行的可靠性和技术先进性。

《数字化城市管理 信息系统第 5部分:监管信息采集设备》(修订征求意见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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