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第5部分:建设、验收及移交》DB4501/T0011.5-2023,自2023年07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验收及移交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验收及移交工作,南宁市下属县(市)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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