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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8.10-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质安〔2023〕206号.pdf

2023年8月1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全面提高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河南省实际,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质安〔2023〕206号。

该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住建部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全面提升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文件围绕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全面加强工程各阶段质量管理、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以及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四个方面,系统规定了建设单位的法定职责和管理要求,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同时,要依法依规实施工程发包,科学制定工期和合理调整工程造价,并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全面加强工程各阶段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应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严格组织工程质量检测,不得转嫁检测费用或减少检测项目。需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建立合同履约评价和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制度,严格执行竣工验收规定,并牵头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切实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控

住宅工程须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对所有权人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开工前须在施工现场公示质量信息,交付前公开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发生质量事故被责令停工的,暂停项目预售。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质安〔2023〕206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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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质安〔2023〕206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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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质安〔2023〕206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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