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8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工作组织、技术方法、产品制作发布、预警效果评价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工作,预警对象为降水引发的区域群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工作组织、技术方法、产品制作发布及预警效果评价等全流程要求,适用于各级预警业务工作。其核心在于基于孕灾环境和降水实况与预报数据,通过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对区域群发性地质灾害风险进行预判与警示。文件明确了四级预警等级划分、分级预警落区精度、汛期及加密应急预警的启动条件等基本要求,并对工作方案、模型系统建设、多部门会商研判机制、产品内容与发布渠道、数据备份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规定。同时,附录部分提供了预警等级划分表、业务合作细则范本、值班制度模板及多种预警模型与效果评价模型的技术参考,为构建统一高效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支撑。
各级预警业务单位需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通过协议明确工作职责、数据传内容与方式,并编制年度工作方案与值班制度以保障全年业务有序运行。预警模型的建立与选择需基于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精度与环境条件,并随着工作深入及时优化更新,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应建设配套预警系统。
预警产品的制作与发布遵循数据传输、模型计算、会商研判、产品制作、信息发布和数据备份的标准化流程。当预警等级达到黄色及以上时需开展部门会商,橙色及以上为强制会商。最终预警产品需经值班员与负责人签字确认,通过电视台、网站、短信、新媒体等多元化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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