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由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承担的《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原则,以及资源开采、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矿区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冶金行业(铁矿、锰矿、铬矿、钒矿、钛矿)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本规范是面向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铁矿、锰矿、铬矿、钒矿、钛矿的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本规范围绕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矿区环境六大板块,系统规定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技术要求与管理准则。在资源开采方面,本规范要求因地制宜选择科学开采方式,推进机械化与智能化装备应用,并严格管控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及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等核心指标。在绿色低碳方面,本规范强调建立能耗核算体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与节能降耗,并对废水、废气、粉尘及固体废物实施源头预防和全流程管控。同时,本规范特别强化了生态修复的刚性约束,要求依据专项方案分区分期推进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并明确了修复监测与成效评估的具体标准。
本规范将“三率”指标作为硬性约束,要求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须达到相关标准的一般指标,并推动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回收。在开采过程中,注重通过充填采矿等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同时推动废石、尾矿及废水的资源化利用,鼓励利用固废发展机制砂石、新型材料等下游产品,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本规范将生态修复贯穿矿山全生命周期,强制要求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建立专项基金,依据场地破坏程度分级采取自然恢复、辅助再生或生态重建措施,确保修复后生态系统水平不降低。在源头预防上,本规范建立了覆盖地下水、土壤、噪声、酸性废水的立体监测体系,要求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率达到百分之百,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力求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