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9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海上搜救环境保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海上搜救环境保障系统建设运行的总体框架、通用要求、系统要求、应用服务接口要求、系统功能及技术指标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洋预报和海上搜救等相关部门进行海上搜救环境保障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和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海上搜救环境保障系统的总体框架、通用要求、系统主体技术要求、应用服务接口要求及系统功能与技术指标要求。系统采用国家级、海区级、省级三级网络结构,通过专线或公网宽带组网,由管理平台与客户端构成。规范涵盖了硬件、软件、机房环境等基础条件,并明确了海洋气象数据接入、漂移预报模型集成、信息输出及运行稳定性等核心能力。客户端需具备自动与交互式漂移预报、电子海图操作、环境图层展示等功能,管理平台则负责用户管理、数据分发与预报参数设置,为海洋预报和海上搜救部门建设标准化信息系统提供依据。
系统构建遵循“三级网络、两层架构”,即国家级、海区级、省级节点通过不低于2Mbps的专线或VPN组网,应用服务分为数据管理与客户端操作两大部分。通用条件对服务器、网络与存储等硬件设备提出基本配置要求,规定应采用主流操作系统、关系型数据库及国家许可的防病毒软件,机房环境须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确保基础支撑稳固可靠。
系统信息服务需接入海面风、海流、波高等多要素数值预报数据,更新频次不低于每日一次,预报时效不少于72小时。漂移预报模型须经充分检验,具备对落水人员、船筏等目标的轨迹与可能区域模拟能力。单目标72小时预报全流程处理耗时须小于3分钟,系统需支持7x24小时不间断运行,故障恢复不超过2小时,满足搜救行动对时效性与持续性的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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