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8日,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地面通信站网建设与运行技术要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卫星通信地面站网的总体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配置要求、主要设备要求和运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卫星通信地面站网。
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卫星通信地面站网的总体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配置要求、主要设备要求和运行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地质灾害防治卫星通信地面站网。文件针对我国地质灾害多发于偏远山区、常规移动通信覆盖受限的挑战,基于“十一五”以来全国超110个节点入网的实践经验,系统规范了基于Ku和Ka波段、采用FDMA与TDMA相结合技术体制的站网建设标准。通过明确中心站、省级分中心站及各类小站(车载站、便携站、监测数据站)的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旨在构建统一规划、管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卫星通信网络,为数据实时传输、远程会商与监测预警提供稳定可靠的通信支撑。
文件确立了Ku、Ka双波段技术路线,Ku波段采用FDMA与TDMA相结合的通信体制承载防治业务与监测数据,Ka波段采用TDMA体制。组网模式涵盖星状、网状单跳及树状网络架构,所有业务终端及基带传输设备均基于IP技术通信,确保网络灵活性与扩展性。
站网按中心站、省级分中心站和小站三级配置,小站细分为车载站、便携站与低功耗监测数据站。文件对卫星天线、射频单元、基带传输设备及网络管理设备提出了详细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和环境适应性指标,明确了设备应支持的协议、接口类型及监控功能,以保障全链路高性能与互联互通。
文件要求地面站建立日常维护与定期巡检制度,确保年度连续运行时间不低于360个自然日,每年至少巡检一次。通信网络需每季度检测带宽、误码率、延迟等指标,网络可用性须大于98%。通过规范的入网登记、巡检与维护记录表格,实现站网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