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3.08.14-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pdf

2023年8月14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评估管理工作,印发《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闽自然资发〔2023〕44号。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村庄规划范围为行政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相邻若干个行政村为单元联合进行编制。规划目标年应与上位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规划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3-5年。村庄规划要坚持“多规合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民主体原则,充分衔接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严守安全底线,突出地域特色,聚焦实际问题,避免贪大求全,形成能用、好用、管用的规划成果。

本办法系统规范了福建省城镇开发边界以外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和评估管理工作。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法定详细规划,强调“多规合一”与因地制宜原则,明确以一个或若干行政村为编制单元,统筹安排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宅基地布局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办法严格规定了耕地保有量、生态保护红线等约束性指标的刚性落实,并细化了规划成果形式、审批程序、公开公示及动态维护等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了规划的严肃性与可操作性。

规划编制的核心技术要求

规划编制须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注重因地制宜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灾害风险控制线等。同时,要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和生态保护,通过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并加强村庄风貌规划管控,保护特色风貌。

规划审批的法定程序

村庄规划报批前须经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技术论证,论证通过后提交村民委员会审议,并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随后需公示三十日,再报县级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审查,最终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保了规划的村民参与和法定效力。

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1页
第 1 页
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2页
第 2 页
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